各单位:
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1〕164号]已经印发。为加强我校公用房管理,有序推进公用房调整,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公用房的使用和调整,涉及教学、科研、管理等各个方面,请各中层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平稳推进。根据公用房实行二级管理的需要,请各单位确定一名领导为公用房管理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单位主要领导。因公用房管理工作需要,学校开发了房产管理系统,并已上线学校信息门户,请各单位确定一名房产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公用房管理日常工作。请各单位填写《中层单位公用房管理负责人及房产管理员登记表》(见附件1)于7月10日下班前发至邮箱:fcglk@nuist.edu.cn,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报资产处房产管理科王老师(大学生创业中心3号楼304-1),各单位确定的房产管理员请加入南信大公用房管理QQ群(群号:571299034)。资产管理处将在房产管理系统上给各单位房产管理员分配管理权限,二级单位房产管理员可在系统上查询本单位公用房的使用情况,核对及完善本单位的公用房基本信息,对于本单位公用房实际情况与房产管理系统内信息有出入的,及时向资产管理处报备、核实并修改。
二、公用房定额核算及用房调整
一类公用房中公用属性的用房部分,本次暂不做调整,包括图书馆、体育馆、大气与环境实验教学中心、工程训练中心、计算机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公共英语教学部数字语音公共实验室等。
资产管理处依据最新的公用房管理办法,对各二级单位公用房进行定额核算并将结果发至所在单位。各单位根据核算结果,在2021年9月1日前进行调整。各单位超出定额配置面积的部分,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办理:一是退还给学校;二是申请转为三类公用房,学校按照三类公用房管理办法进行收费。机关单位若因工作特殊规定需要另外申请专门用房的,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学校公用房领导小组审批。教学单位若有特殊情况需减免费用的,由单位提出申请,报学校公用房领导小组审批;对于既不退还学校又不申请转为三类公用房的,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三类公用房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2022年1月1日起将按照三类公用房收费标准的五倍进行收费。
各单位公用房面积不足定额配置数量的,当校内房源充足时在校内补齐,校内房源不足时从校外相关用房中补齐。学校鼓励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师生到本部以外的校区(园区)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用房面积给予20%的奖励。
三、大会议室(报告厅)的共享
根据文件要求,学校将对目前挂靠在各单位的大会议室(报告厅)进行回收,由学校统一管理,共享使用。请各单位对现有大会议室(报告厅)做好固定资产记录,家具和会议设备保持原状,其他非会议室物品及时清空,8月29日至8月31日将钥匙交给资产管理处房产管理科。
四、科研用房申请
需要申请有偿使用三类公用房的单位,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用房申请表》(附件2),报归口论证单位论证后,交到资产管理处房产管理科,经学校公用房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申请使用的三类公用房根据学科专业归属均纳入相应学院统一管理。
其它未尽事宜,由资产管理处另行通知。
附件1:中层单位公用房管理负责人及房产管理员登记表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用房申请表
资产管理处
202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