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是负责全校资产管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和促进学校(包含金牛湖园区、科技园区等)各项事业发展的行政职能部门。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资产管理处的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牵头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统筹协调校内相关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校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负责学校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绩效考核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要求;
(四)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学校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对外投资、出租、岀借等事项的可行性论证、审核、审批、报备手续;
(五)负责学校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负责监督所属企业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六)负责办理学校国有资产的产权占有、变更及注销登记,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清查、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校内资产划转;
(七)负责落实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制度,负责学校所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支出、决算和绩效管理;
(八)负责落实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负责学校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公共平台建设,制定并实施校内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制度;
(九)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较高的资产管理队伍,完善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激励;
(十)接受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的监督指导,定期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一)向学校提出资产建设规划的建议。
2021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