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南信大财发〔2017〕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国有资产实际使用情况,经2021年7月8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对符合国有资产处置条件,不能满足学校使用需求的2辆小轿车(账面原值392,400元)作报废处置。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5日——7月21日
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疑义,请与资产管理处联系。
联系电话:58699900
附件: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清单
资产管理处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