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

通知公告

关于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国有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抽查复核的通知

2025-02-18  点击:[]

各二级单位:

为切实推进我校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保障清查结果真实可靠,依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学校将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江苏中恒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事务所”对各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结果开展抽查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一)抽查时间

本次抽查复核工作自2025年2月19日启动,事务所将提前与各单位对接具体进驻时间,请各单位做好准备。

(二)抽查范围

涵盖学校各院、部、处、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所有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二级单位。

(三)抽查内容

资产清查全面性:核查各单位是否对2024年9月30日清查基准日之前购建的各类国有资产,包括土地资产、房屋建筑、车辆设备、股权债权、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确保无遗漏。

数据准确性:比对各单位提交的资产底数、问题资产、盘活利用清单及清查结果报告数据,与实际资产的数量、价值、使用状态等是否一致,检查存放地、保管人等信息是否准确保证资产信息真实可靠。

盘活利用成效:评估各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措施的实施效果,如优化在用资产、统筹调剂使用、推进共享共用、实施公物仓管理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成果。

二、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资料提供

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与事务所对接,保障沟通顺畅。提前准备好资产台账、资产盘点记录等相关资料,保证资料完整、真实、有效,准确反映本单位国有资产实际情况,便于事务所查阅。

(二)全力协助现场工作

事务所进驻期间,各单位安排熟悉资产情况的管理人员全程协助。对事务所疑问及时准确解答,配合实地查看资产并进行现场盘点核实。

为事务所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如办公场地、设备等,确保抽查复核工作高效开展。

(三)加强沟通与反馈

抽查复核中,若对抽查事项有疑问或异议,先与事务所充分沟通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向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专班申请协调处理。

抽查结束后,各单位针对事务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反馈至工作专班和事务所。反馈内容包括整改措施、期限、责任人等,确保问题有效解决。

(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各单位严格遵守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纪律,积极配合事务所工作,不得干扰抽查复核秩序,严禁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真实情况。对抽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学校将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三、相关说明

建立工作动态监控机制,事务所每周向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专班汇报工作进度和发现的问题。各二级单位在配合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需即时向工作专班汇报。

学校将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复查结果将作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希望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抽查复核工作,积极配合,共同提升我校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专班

2025年2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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