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南信大财发〔2017〕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经2024年2月24日第二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对符合国有固定资产处置条件、不能满足学校使用需求的资产管理处归口6台(套),原值1,656,816.48元的能源监管平台等资产一批作报废处置。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9日—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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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
2024年2月29日